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我校以规范“三项费用”为抓手 推进厉行节约反浪费工作
 编辑:陈文兵  时间:2014-04-04 点击数:

本网讯(纪委办、监察处)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给公务消费划定了制度红线,设定了高压线,是一部反浪费基本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学校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2013年以来,学校将接待费、包车费、劳务费等“三项费用”支出问题作为作风建设整治的重点,建立年度支出统计报告和公开制度。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公务性消费支出高位运行、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初步抑制,厉行节约意识逐步增强,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以规范“三项费用”为抓手,推进厉行节约反浪费工作,学校于43日至4日集中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由校纪委领导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并依据财务统计数据,对全校2013年“三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了书面公开通报。

校纪委书记程度在约谈中联系学校实际,作了四点强调。一要把握大势。要充分认识到“三项费用”作为财务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向广大教职工公开,这是民主管理和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大势,早认识比晚认识好,早推进比晚推进好,主动做比被动做好。二要认识问题。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措的推出,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全校上下从严管理、节俭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2013年的招待费较之2012年下降了12%,但是“三项费用”的总额与上级组织的要求和广大教职工的期待仍有落差。三要增强意识。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这句话给我们以警醒。公款使用应以集体受益为原则,劳务所得应以公平合理为基准。广大领导干部要消除不正确、不合理的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提高节俭素养、树立奉献精神。四要敢于担当。专题约谈旨在通报情况、传递信息、提高认识、担当责任。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好各项经费,最大限度降低不合理支出,以推动学校事业更加有序、快速地发展。

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陈文兵在会上通报了全校2013年“三项费用”支出的总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案例,谈了自己的认识与体会。一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二要强化经费使用的绩效意识;三要严肃“三公”消费纪律;四要构建经费公开的常态化机制。

会议强调,浪费就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三项费用”公开之举,在学校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当前既要靠学校层面的推动、师生的关注,更要靠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心和责任心。要充分利用经费公开这一难得契机,树立节约集约意识,坚持从严从简,加快制度建设,增强刚性约束,落实节约措施,堵住“跑冒滴漏”,将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效、固化于制,确保公开不走样、公开有力度,让公开之路更加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