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下午,合肥一位考生家长为感谢我校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调查处理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中有关考生弄虚作假问题,该考生全家三人专程给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招生办公室送来致谢锦旗,分别是:“明察秋毫匡正义,雷厉风行当楷模”、“芜音正律唱湖光,为人师表显风范”。
近年来,我校每年都要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10多种教育招生考试、评卷任务。为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高度重视招生监察工作,纪委、监察处坚持“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原则,同招生部门、有关学院密切合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招生考试中的保障作用。一是各类考试设有纪检组,专职受理信访举报,及时处理信访问题;二是抽调原则性强的机关和学院管理干部参与考试现场监察,监督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每年达200多人次;三是开展上岗前教育,每年招生考试前,都要开展招生考试的纪律教育,对监考人员进行职责教育、业务培训,明确纪律要求,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提醒在先。四是公开考试专用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拓宽信访渠道,保障信访举报人的权益;五是实现监控手段现代化,利用电动计时、计算机辅助评分、全程摄像、远程网络同步监控等手段,加强对招考现场的监督,为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实提供了依据。2009年以来,学校纪委、监察处会同招办等部门先后查处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违纪考生64人,极大地维护了招考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确保了招考行为的廉洁性,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好评。(纪委办公室、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