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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召开会议,部署我校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工作
 编辑:黄亮  时间:2007-05-22 点击数:

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召开会议,部署我校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工作

5月17日下午,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召开会议,学习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部署我校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工作。会议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立功同志主持。
会上,校纪委委员、监察处副处长赵红同志通报了去年下半年全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情况,传达学习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李刚同志就我校如何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强调检查评估工作要突出自查自纠的四个环节和围绕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单位和部门不仅要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表》,还要按文件要求报送自评报告,努力把检查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立功同志代表校党委就如何开展好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查评估既是对去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回头看”和补缺补差,又是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从实际情况看,高校在建设发展中的各种经济活动不断增多,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有的学校也发生过,因此开展此项工作具有现实意义,既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也有利于学校健康发展。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检查评估。重点单位和部门要写出自查报告,对发生问题的单位要写清问题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从源头上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吸取教训,完善管理。三要统筹安排好中心工作和检查评估工作,既要抓好本科的评建创优工作,又要做好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工作,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育人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