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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综述

添加者:陈文兵 时间:2012-10-28 编辑:陈文兵     点击数:

(来源:《廉政文化研究》)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教育系统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扎实开展全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健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大力实施阳光治校,为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保驾护航。目前,全国高校已逐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其中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已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为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性、实效性,2012621,教育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推进科学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驾护航》的讲话。黑龙江省副省长程幼东在会上致辞。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中央纪委三室、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黑龙江省纪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教育(高校)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部分部属高校、黑龙江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共90余人参加会议。黑龙江省高校纪工委、吉林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等10家单位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39家单位和课题组提交了书面材料。与会代表还参观考察了黑龙江大学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是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迫切需要,是规范高校办学行为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校科学管理的迫切需要。当前,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要把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作为重点,把规范学术资源配置的权力作为突破点,把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落脚点。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治校,不断优化权力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探索新途径、把握新规律、取得新突破。

座谈会交流材料和研讨成果,既有理论思考又有实践探讨,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具体操作,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创新性和指导性,是当前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推进阳光治校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主要理论观点和经验做法如下:

一、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理念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实践。高校通过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把监督制约机制和预防腐败措施融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党建工作,有助于反腐倡廉关口前移,为教职员工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效保护,是高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新体现;有助于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和,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廉政风险进行系统防控,是提高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实践;有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洁理念,提高廉洁意识,营造廉洁氛围,是提高反腐倡廉综合成效的新途径。

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作为阳光治校的延伸和拓展,就是要推进科学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将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健全领导机构,理顺工作机制;与完善符合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项环节,加大治本力度;与高校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工作协调推进、良性互动,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相结合,制约和监督权力,确保高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带领广大师生团结奋斗、开拓前进;与高校实际相结合,针对不同部门、不同院系、不同部位和环节,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做到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二、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基础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高校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领导责任,以坚定的决心和改革的勇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高校各部门尤其是权力集中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立足岗位实际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和行政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校内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切实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在办学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让高校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应把好关键环节。把摸清权力底数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结合高校实际,对高校的各类职权进行系统清理,明确行权依据,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把找准风险点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前提,围绕各项权力运行情况和岗位职责,系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并引入风险评估理论,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实际划分风险等级,分类制定防控措施。把公开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基本方式,将学校、院系、部门的权力事项、风险点、工作流程等信息依纪依法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在抓落实,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保障。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探索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的有效方法,做到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管。要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更好地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高校各项权力在科学合理的框架内和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行使,使领导干部用权安全、廉洁从政、清正廉洁。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工作得失、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健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及许多高校的实践证明,应当围绕廉政风险预防、监控和处置,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围绕廉政风险预防,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和预测分析机制。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营造良好氛围,保持校园风清气正;通过建立廉政监督员、廉政信息月报年报、信访举报等制度,多渠道搜集、分析廉政风险信息,完善风险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实施分级管理。围绕廉政风险监控,建立健全决策管理机制和监督审查机制。严格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用权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权力滥用;注重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过程监督、审计监督、责任监督和纪律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围绕廉政风险处置,建立健全激励惩处机制和恢复修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评办法,奖勤罚懒,强化问责;针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廉政风险转变为腐败行为的情况,及时启动相关机制,回溯风险管理链条各个环节,修正问题,恢复权力正常运行程序,实现廉政风险动态管理,不断丰富和完善防控体系,促进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建设。

四、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廉政风险存在于权力运行、资源管理工作之中,廉政风险防控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贺国强同志201111月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要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要按照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结合高校实际,整体推进七个关口的监管,不断增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把七个关口,应当巩固好、运用好、发展好阳光治校成果,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依纪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高校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拓展公开渠道,注重程序公开,提高公开的公信度和实效性。推进民主管理,集中民智、征求民意、听取民声,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学科建设和学术活动中的作用。推进阳光治校文化建设,使阳光治校成为大学文化追求和治校理念,使正确的权力观、学术观和育人观在高校得以强化和彰显。

五、加强科技手段运用

当前,违纪违法手段趋于复杂化、隐蔽化和智能化,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的情况不断增加,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要在坚持和运用好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做法的同时,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和智力密集的优势,研究新情况新特点,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含金量

把推进高校管理创新与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相结合,提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科技手段运用的实效性。突破传统思维和陈旧观念,研究运用新的管理理论、知识、方法和机制。自觉地把科技手段融入高校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加快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研发,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最新研究成果,加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处理,准确判断和妥善处置廉政风险。加强校园门户网、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建设,充分利用校园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相关工作网上会签、审核、审批。整合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学生成绩管理系统、招生录取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电子平台,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过程受控、全程在案。

六、注重廉政风险防控理论创新

廉政风险防控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实践性,有许多规律需要深入把握,有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需要研究破解。当前我国教育领域反腐败工作具有行业性特征,腐败产生的原因更为复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只有深入探索廉政风险防控规律,准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本质要求,才能不断增强防控工作预见性和科学性。

高校应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深入开展廉政理论研究,为反腐倡廉建设和学校科学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加强对高校廉政研究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和引导廉政研究机构积极作为,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以项目研究的方式,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攻坚克难,挖掘新时期高校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原因,提升预防腐败的规律性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构建科学的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理论框架,研究探索现代科技手段与反腐倡廉工作融合的有效方法,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预防腐败实践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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