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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添加者:陈文兵 时间:2016-11-24 编辑:陈文兵     点击数:

 (师发〔20163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要求,现就新形势下我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分类指导、优化功能,坚持弘扬传统、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着力建设实力师大、特色师大、活力师大、开放师大、幸福师大,奋力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目标是:

1.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强化,奋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领导人员忠诚、干净、担当,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3.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党员领导人员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更加自觉,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四风”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4.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两个责任”压紧压实,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成效明显,“不敢腐”成为常态,“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充分显现,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5.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从严管党治党制度更加完善,全面覆盖、织密织牢、衔接配套,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执行力显著增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决策部署。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作为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培训、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的学习重点,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理论上的成熟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形势政策教育课的主渠道作用和校园网、校报、微信微博等校园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切实做好结合文章,把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和人才优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功夫。大力实施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落实《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实施意见》《校内报刊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提高媒体融合发展环境下舆论引导能力,深入研究网络舆情,及时掌握网络舆论动态,提高引领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试行)》《校长工作规则(试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安徽师范大学章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章治校。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推进教授治学,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作用。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党委常委联系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加强协商民主体系建设,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问题查摆、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5.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切实把党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好干部及时选拔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切实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落实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规范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动议环节,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强化考察识别的责任,不简单以票取人。切实抓好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相关制度建设,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加强中青年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锻炼,优化领导人员培养路径,更加注重领导人员的基层经历和工作实绩,更加注重必要台阶和递进式的培养,更加注重关键岗位、特殊环境的历练考验,促进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全力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以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为目标,统筹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着力优化领导班子知识专业经历结构,不断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完善中层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个人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档案审核和函询、诫勉等制度。遵循高校领导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提高领导人员综合素养。加大实践锻炼力度,加强和改进领导人员挂职任职工作,拓宽交流渠道,健全交流轮岗机制,推动领导人员在多岗位历练中增长才干、提升本领。

7.切实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梯次培养,加大高层次人才建设力度,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打造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尊重人才成长发展规律,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汇聚一批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高度重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国家、省有关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完善支持教师专业成长和发展的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支持项目,着力培养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教师。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把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构建以分类、分层为核心的各类人才科学评价、选拔和考核机制,提高党组织服务人才的水平,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8.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学校《院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办法》《院级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基层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完善党代会常任制、年会制、代表任期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积极探索不同类别党组织设置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突出政治引领,提高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教育党员和群众能力,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健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典型选树工作力度,定期开展评优评先和党内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师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9.积极创新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科学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标准,严把政治关,突出综合素质要求,规范发展程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完善校院两级党校工作机制,改进教育培训方法,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积极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10.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学校《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办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贯彻落实,形成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有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盯紧重要领域、重要问题、重要节点,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分析党员领导人员作风状况,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表现,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师生员工身边的“四风”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正校风促教风带学风。

11.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教育引导领导人员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朝气,在推进改革发展、服务师生上永不满足、永不懈怠、永不停步。砥砺攻坚克难、锐意创新的勇气,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进程中奋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强化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意识,敢抓敢管、善作善成。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作风,把上级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加强对勤勉做事领导人员的关心爱护。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12.建立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引导党员领导人员强化宗旨意识,树牢群众观点,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定点联系、定期接访、结对帮扶、校情通报等制度。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帮扶困难师生、对口扶贫等服务载体建设,积极探索党员服务群众有效形式,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持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畅通基层和师生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健全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申诉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切实为师生员工解难事、做好事,更好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3.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规党纪,从严加强党员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学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校园实施办法》,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领导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运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人员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廉洁要求融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科学有效配置学校内部权力,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健全防控制度,深化党务校务公开,健全监督体系,改进监督的工作手段和途径,着力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4.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实行责任清单管理。校党委和各院级党组织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学校纪委要加强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党建和事业发展综合考核、巡视整改要求,加强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严肃审计问责。深入推进重要岗位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全覆盖,做到交流轮岗常态化。深入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扎实推进“四个全覆盖”,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15.逐步完善纪律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工作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探索在院级党组织设立二级纪委,尝试开展校内巡察制度,推进日常监督向基层延伸。完善纪律审查工作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线索,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

16.持续深化党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发展、纪律检查等方面制度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党员领导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定范围内履行职责、在法定程序中行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强党建理论研究,深入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认识,以务实创新精神完善党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依规治党。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基层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党建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完善、加以推广,打造学校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四、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党委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院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2.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全面开展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应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委常委会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委会报告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学校党委要采取专项督查、点评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院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3.严格实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科学的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把考核结果作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完善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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