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发[2010]2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教内电[2009]69号)精神,为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和生活,特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党纪国法教育,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从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校园的大局出发,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倡导社会文明风尚和清正廉洁家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
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管理,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和违纪违规行为。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到上级机关、部门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券(卡)实施集团消费;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或以其他形式发放新的福利;大力精简会议,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不准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不准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以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三、改进作风,认真组织安排好年终的各项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深入教学、科研等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倾听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形象,真心诚意为师生员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深化效能建设,结合业务开展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增强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方便师生办事的各种活动,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要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健康的新风尚,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和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在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
四、加强监督,严查违纪违法行为
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节假日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要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纪委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将从严惩处,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教内电[2009]69号)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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